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法。[详细]
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详细]
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详细]
为了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海岛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法。[详细]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详细]
南海问题的国际法理
中国是最早发现、命名、开发经营和管辖南海诸岛的国家。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