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于1995年9月28日设立,在1998年率先实现了自收自支,并在2018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首批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依托“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创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系全国首家省一级的、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提供服务保障的自律性组织。
接受人民法院诉前委派的案件或本会自收案件,标的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不含本数),调解成功由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或调解书的,按照现行人民法院财产案件普通程序诉讼费标准的50%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