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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十大典型案例三:准确查明并适用泰国法律 依法保护“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企业合法权益

LMS
Updated: 2024年5月13日

准确查明并适用泰国法律  依法保护“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企业合法权益

— 泰国某航空公司与某服务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服务公司(承租人)与泰国某航空公司(承运人)共签订5份《包机合同》,约定承运人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向承租人提供定舱位的专有权。承租人负责支付起运地、目的地机场的机场税费。合同约定受泰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因某服务公司欠付2017至2019年《包机合同》项下素万那普国际机场-大同云冈机场往返航线、普吉岛国际机场-鄂尔多斯机场往返航线、普吉岛国际机场-兰州中川机场往返航线的机场税费共计963 993元,泰国某航空公司诉至北京四中院,请求判令某服务公司支付人民币963 993元。

【裁判结果】

    北京四中院经审理认为,依据已查明的《泰国民商法典》《泰国国际航空运输法》,涉案《包机合同》系民商事主体自愿作出的合法行为,应认定为有效。某服务公司对于泰国某航空公司的对账单邮件未予否认,故应当按照对账单载明数额支付泰国某航空公司机场税费人民币963 933元。对于泰国某航空公司要求某服务公司按年利率15%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请求,结合《泰国民商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疫情对履约的影响,认定某服务公司欠付机场税费并非故意违约,不属于须支付利息的情形。遂判令某服务公司给付泰国某航空公司人民币963 933元,驳回泰国某航空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企业与中国企业之间发生的委托服务合同纠纷。法院尊重双方当事人对适用法律的选择合意,在某服务公司缺席诉讼的情况下,依法委托查明机构就泰国的法律进行查明,并充分运用证据规则依法认定某服务公司欠付泰国某航空公司的费用金额。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沿线国家企业在签订合同中选择本国法律解决争议的越来越多,在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合意,准确查明并适用域外法,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权益和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客观需要。本案对于域外法的准确查明与适用,充分彰显了我国司法平等保护境内外当事人的立场,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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