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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2日字体: 打印

2013年

1月1日,越南《海洋法》生效实施。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国家对上述群岛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和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非法的、无效的。我们对该法生效后将给南海局势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关切,要求越方不要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

1月初,中国地图出版社最新推出竖版中国地形图,首次将南海诸岛同比例展示出来,全景展现中国的陆海疆域。

1月22日,菲律宾外交部长德尔罗萨里奥召见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马克卿,通知中方,菲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经将“西菲律宾海”(即南海)主权争议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仲裁。

2月19日,中国驻菲律宾大使约见菲外交部官员,将菲律宾方面就中菲南海争议提交国际仲裁的通知退回。

3月25日,菲律宾外交部称,由于中国拒绝回应菲律宾提交的仲裁,菲律宾将继续单方面推进仲裁程序,并称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庭长柳井俊二19日已经任命波兰籍法官斯坦尼洛夫·帕夫拉克代表中国出席法庭关于该争议的仲裁。

3月26日,在南海进行巡逻和演习的南海舰队抵达了中国最南端——曾母暗沙。作战编队在此举行“扎根南海、守卫南海、建功南海”宣誓仪式。

4月5日,文莱苏丹哈桑尔访华期间,中文两国发表《联合声明》,同意支持两国有关企业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勘探和开采海上油气资源,并表示有关合作不影响两国各自海洋权益的立场。

4月25日,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任命了3名仲裁员,连同3月份已经任命的波兰籍法官斯坦尼洛夫·帕夫拉克(代表中国)、德国籍法官吕迪格·沃尔夫鲁姆(代表菲律宾),完成了全部5名仲裁员的任命,仲裁法庭正式组成,来自斯里兰卡的法官克里斯·品托将担任仲裁法庭庭长。

4月26日,外交部发言人就菲律宾推进设立涉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一事答记者问时表示,菲方提出的仲裁事项不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更何况中国政府于2006年已经根据公约第298条的规定提交了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等争端排除在包括仲裁在内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因此,菲方的仲裁主张明显不成立。中方拒绝接受菲方的仲裁要求,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4月26日,外交部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包括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簧沙洲和司令礁。中方一向坚决反对菲方的侵占,郑重重申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

4月28日,“椰香公主”号游轮从海南省三亚起航,开始西沙海上旅游首航活动,进行试运营。西沙旅游航线自2013年10月起正式运营。

5月9日,中国台湾渔船“广大兴28号”在屏东县鹅銮鼻东南约160海里、台“护渔暂定执法线南界线”内约5海里处遭菲律宾公务船开枪扫射,造成一名船员身亡。

5月22日,就菲律宾外交部抗议中国军舰和海监船加强在南沙仁爱礁海域巡航一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仁爱礁是南沙群岛的一部分,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公务船在有关海域进行正常巡航,无可非议。

6月30日,菲律宾外长在第46届东盟部长会议上,指责中国在南海不断增长的军事化趋势违反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国在南海一系列破坏稳定的行为对本地区造成了严重挑战。

7月1日,外交部长王毅在文莱斯里巴加湾会见美国国务院克里时明确指出,“南海问题不是中美之间的问题。美方应理解和尊重包括中国在内的有关国家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努力”。

7月11日,菲律宾外长德尔罗萨里奥在比利时某智库研讨会演讲时就南海问题指责中国,并辩称菲律宾已为和平解决争议穷尽一切政治和外交手段,只能寻求国际仲裁法律手段解决。

7月1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关于菲律宾将南海问题提交国际仲裁,中方已多次表明立场,中方不接受仲裁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菲方所谓“已为和平解决争议穷尽一切政治和外交手段”完全不是事实。

7月15日,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赫尔南德斯发表所谓“八点事实”的声明,宣称实施中方立场强硬导致谈判无法进行,菲方不得不将争议提交国际仲裁,声称菲律宾已经不可能继续与中国就南海争议进行双边磋商。

7月27日,正在菲律宾访问的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与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举行会谈,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海上合作。

7月29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一项有关南海、东海问题的不具法律约束力的第167号决议案,中国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并“敦促美国相关议员尊重事实,纠正错误”。

8月1日,中国向常设仲裁法院递交照会重申不接受菲律宾提起的仲裁的立场。

8月5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越南河内就“南海行为准则”发表了“合理预期、协商一致、排除干扰、循序渐进”的四点主张,提出协商确定制订《南海行为准则》的发展路线图。

8月30日,两岸三地在海南联合举办了“2013年南海联合搜救桌面演练”,进一步畅通了两岸三地南海搜救沟通和协作管道,建立健全了相互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9月15日,中国与东盟在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就“南海行为准则”举行了磋商。

9月20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会见越南总理阮晋勇时说:南海问题不是中越关系的全部,但处理不当会影响两国关系全局。两国领导人在南海问题上达成过许多重要共识,双方应认真落实。这对顺利推进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也至关重要。

10月3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演讲时指出东南亚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发展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10月3日~5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联合新闻稿》,其中第七点指出,“双方同意继续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主张通过和平、友好对话磋商解决争议。”

10月6日,美日澳三国外长在巴厘岛APEC部长级会议间隙举行第五次美日澳三边战略对话部长级会议并发表涉及东海、南海问题内容的联合声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回应指出“美、日、澳彼此是盟友关系,但这不应成为介入领土主权争议的借口,否则只会使问题更加复杂化,损害各方利益”,敦促三国“尊重事实,明辨是非,谨言慎行,停止任何不利于问题妥善处理、有损地区稳定的言行”。

10月9日~10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文莱进行正式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共同出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文莱达鲁萨兰国政府关于海上合作的连接备忘录》、《中国海油和文莱国油关于成立油田服务领域合资公司的协议》等双边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双方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文莱达鲁萨兰国联合声明》。

10月9日,中国与东盟在文莱发表《纪念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联合声明》,进一步重申《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是一份里程碑式的文件,体现了东盟成员国和中国的共同承诺,即促进和平、稳定与互信,以及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平解决南海争议。

10月11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出席第八届东亚峰会并发表讲话,指出“南海的关注点有两个:一个是航行自由。南海的航行自由从来就没有问题,将来也不会成为问题。……。另一个是有关岛礁的领土主权争议。10多年前,中国与东盟国家就已达成《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规定,南海争议应由直接当事方通过协商谈判和平解决。单方面将双边争议提交国际仲裁的做法违背了《宣言》的原则与精神。中方愿同东盟国家继续全面有效落实《宣言》,并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

10月13日~14日,李克强总理访问越南,同越南领导人就深入发展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双方共同认为亚继续增进两国政治互信,最大可能扩大两国之间的共识,最大限度管控和缩小两国之间的分歧,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双方同意积极推进中越海上共同开发,成立中越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同时加快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工作组的工作,力争中越海上共同开发取得实质进展,为探索在更大范围开展海上共同开发积累经验。

11月19日,中马海洋科技合作联委会第2次会议在吉隆坡举行,中国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率国家海洋局代表团出席。双方就推动中马海洋科技务实合作达成5项共识。

11月26日,中国第一艘航空母舰辽宁舰从青岛某军港解缆起航,在海军导弹驱逐舰沈阳舰、石家庄舰和导弹护卫舰烟台舰、潍坊舰的伴随下赴南海,并将在南海附近海域开展科研试验和军事训练活动。

12月6日,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同越南政府代表团团长、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胡春山在河内举行中越政府边界谈判代表团全体会议。

12月17日,美国国务卿克里宣布美国将在今后3年向菲律宾提供4000万美元,用于加强菲律宾的“海洋安全”,提升其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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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视频 南海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