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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对南海诸岛及其海域的管理(1911-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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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战后收复、巩固南海诸岛主权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同年,中国军队在海南岛榆林港接受了日本驻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部队的投降。中国政府指派高级官员,于1946年11月、12月乘坐“永兴”、“中建”、“太平”、“中业”4艘军舰,分赴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举行接收仪式,立主权碑纪念,派兵驻守。随后,中国政府用上述四艘军舰名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四个岛屿进行命名。

1947年3月,中国政府在太平岛设立南沙群岛管理处,隶属广东省。中国还在太平岛设立气象台和电台,自6月起对外广播气象信息。

在对南海诸岛重新进行地理测绘基础上,中国政府于1947年组织编写了《南海诸岛地理志略》,审定《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绘制完善标有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南沙群岛图、太平岛图等。1948年2月,中国政府公布《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包括其附图《南海诸岛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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