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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参考:着力打造涉外审判人才培养的“北京样板”——专访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单国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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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2025年2月12日

涉外审判人才在涉外司法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做好涉外司法工作必须加快培养涉外审判人才。近年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足集中管辖全市涉外案件的职能优势,在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涉外审判人才的进程中,坚持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并重,推动执法办案和调查研究深度融合,同时加强分类研修和靶向培训,以此夯实人才根基,为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倡议、“两区”建设和首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积极贡献。

截至目前,北京四中院有1名法官获评全国法院涉外审判精英人才,有2名法官荣获全国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有1人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有7人获评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有2人入选北京法院司法实务研究专家。

对于如何在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涉外审判人才,《法治参考》记者近日专访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单国钧。

记者: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对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提出明确要求。如何看待人民法院在推进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单国钧:在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历史进程中,法治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培养出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涉外法治人才,既是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所在,也是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工作,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作用重大。第一,人民法院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案件“沃土”和实践“良田”。伴随我国对外开放的加速发展,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外案件不仅数量骤增,而且争议复杂多样,新型案件不断增多。以北京四中院为例,自2018年2月集中管辖北京市涉外商事案件以来,审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超7000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案由高达106种,案涉标的额超3000亿元。第二,人民法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40多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在涉外审判领域持续深耕、积极探索,创新建立了一系列开创性的体制机制,颁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培育了一大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重大影响案例,这些都极大拓展和丰富了我国国际法学的教学和研究。与此同时,人民法院注重加强与高等院校、涉外法治相关部门以及国内外相关机构的全方位合作,也直接影响到我国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比如,2023年,北京四中院联合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成功申报教育部“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第三,人民法院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任重道远。当前,世界大变局加速演进,法治越来越成为各国较量博弈的新战场,必须更为充分地发挥人民法院的跨国司法治理功能,以更高质效的涉外审判工作服务保障“国之大者”。这也对人民法院在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发挥提出了更高要求,必将促进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和涉外法治水平的显著提升。

记者:北京四中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采取了哪些创新性举措?

单国钧:北京四中院立足集中管辖全市涉外案件的职能优势,统筹抓好四方面工作,积极探索涉外审判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一是坚持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并重。制定出台《突出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等系列制度规范,积极创树“五学五创、学创先锋”党建品牌,确保涉外审判人才培养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推动执法办案和调查研究深度融合。有计划地将年轻同志放在涉外审判一线培养锻炼,并优先推荐青年人才交流到上级机关、涉外相关工作机构增长见识、提升本领。近两年,10余名同志前往上级法院、市委政法委等单位交流锻炼。出台以《关于改进和加强调研工作 推动新时代调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统揽的“1+N”调研制度体系,组织成立“国商审思”调研小组,加强精品案例培育,深化涉外审判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已连续4年成功申报并中标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先后2次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涌现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青年英才”等优秀调研人才近10人。

三是加强分类研修和靶向培训。制定《争创“北京法院国际商事审判特色人才高地”行动计划》,建立“四中知学堂”“四中智汇堂”“四中自讲堂”分类培训与研修平台,充分激发院、庭两级教育培训主体的能动性和全院干部参与的积极性。创新设立“国商法谈”“国商论坛”,聚焦涉外商事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思路,把知名专家请进来一起深入研究研讨。

四是注重对内交流和国际合作。先后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党组班子成员多次带队前往四川、云南、重庆等地法院,学习调研涉外审判、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积极推荐资深法官参加商事法院常设国际论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论坛等国际学术研讨活动,努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世界眼光的高层次涉外审判人才。

记者:通过加强涉外审判人才建设,北京四中院的涉外审判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单国钧:北京四中院认真贯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深入实施特色人才强基计划,充分发挥涉外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大局、审判执行、典型案例培育、精品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保护我国海外投资利益。依法审理我国“走出去”企业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经贸往来、产业投资、货物运输等方面的涉外民商事案件,深入研究和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国际商事规则,以重点课题为牵引加强海外利益司法问题研究,相关课题被评为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优秀课题研究成果。积极延伸涉外审判职能,在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丰台法务区设立“普法驿站”,组织资深涉外审判专家走进对外贸易企业,常态化开展定制送法上门服务。

二是高标准建设北京国际商事法庭,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21年12月28日,北京国际商事法庭正式在北京四中院成立。研究制定《法庭建设发展规划(2022-2025)》《重大涉外案件管理机制规则》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出台30余个审判程序规范及案件审理指南,加强涉外案件节点和流程管理,不断提升涉外审判工作质效。针对域外法律查明难、“送达难”、“周期长”等涉外审判难题,与知名法律查明机构加强合作,设立专门涉外送达中心,建立完善“涉外保全立审执”衔接绿色通道,上线全国首家地方性国际商事法庭双语网站,打造全市首个中外双语审判法庭。其中,就审理复杂商事案件提炼形成的“一评估、三优化、五专业”机制在国际商事法院常设论坛上得到推介。

三是深入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着力打造涉外审判金名片。北京四中院坚持将涉外精品战略落实到涉外精品案例上,制定出台《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方案》,坚持将精品案例工作融入日常办案,积极挖掘培育涉外审判领域典型案例,成功审结全国首例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司法解释案件、全国首次承认中亚仲裁裁决案等多起“全国首案”和树规则、树理念的影响性案件;相关案件入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刊载的中国法院适用国际条约的司法案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

四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国际商事多元解纷“首都模式”。北京四中院依托北京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与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知名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密切开展合作。充分利用调解组织优势资源,吸纳5名外籍调解员和6名港澳台地区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引入专家学者、国际仲裁员、商会协会负责人等加入调解员队伍。建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1+1+1+N”工作机制,并探索形成“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七步工作法”,努力打造集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诉讼、仲裁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多元解纷“首都模式”。截至目前,共调解国际商事纠纷322件,涉案标的总额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平均用时仅为29天,努力满足中外当事人司法需求,加快打造立足首都、辐射京津冀、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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